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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创新平台对重点产业的科技支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市科技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呼和浩特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docx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