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载体是首府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速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培养各级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支撑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市科技局不断加强创新创业载体的规范管理,助力打造一体化的科技企业孵化链条,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新水平。
规范管理,加强服务。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载体的监督、管理与服务,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创新创业载体加大科技投入,优化功能布局,完善配套设施,集聚高端人才和团队,积极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深入企业,宣传政策。充分利用进企业调研和“科技创新政策进园入企”等活动,深入企业,加强互联沟通,广泛宣传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等创新创业载体的申报条件、申报流程,以及各项利好政策。
精确了解,具体指导。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工作部署,及时通知相关企业申报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同时深入企业,以审阅申报材料、实地调研、具体问询的形式,对照认定指标进行考察论证,具体指导企业申报材料。帮助企业以平台为载体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面提升规模、质量和效率,引领带动产业发展。
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现有3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3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13家国家级众创空间,37家自治区级众创空间,1家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3家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及2家自治区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孙奇 包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