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呼和浩特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八条 措施》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我市2022年R&D经费投入总额44.5亿元,研发投入强度1.34%,位于全区第2位。为引导带动全社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与动力,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化体系创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牵头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共八条,一是落实政府科技资金刚性增长机制,确保财政科技资金年增长20%,各旗县区同时要建立财政科技资金专户;二是实施“三清零全覆盖”专项行动,招商引资企业同步鼓励建设研发机构,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自筹资金与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1:1,引导规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三是壮大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群体,建立全市“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将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给予重点培育;四是加大科技金融引导力度,积极协助争取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对科技企业用于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的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五是推动驻呼高校、科研院所及医院加大研发投入,通过采取上门服务、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开展协同创新路演等方式,推动高校院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推动驻呼高校院所加大研发投入;六是设立市级基础研究专项,引导鼓励规上工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医院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等;七是加强研发经费统计服务,开展研发经费精准辅导与归集培训,确保研发经费应统尽统;八是强化税收优惠及研发奖补政策落实,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增加政策知晓和运用度,落实好各类优惠政策,确保企业研发费用合理归集。

三、主要亮点

一是实行分类攻坚,增强主体活力。立足我市实际,根据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的不同,分类建立研发投入攻坚措施,提升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二是注重政策落实,激发创新动力。针对创新主体的需求,加强普惠性、导向性政策的引导和支持,落实各类优惠政策,延续研发投入后补助、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优化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动力。

三是加强统计服务,确保应统尽统。建立科技、统计、工信、税务等部门联动服务机制,依托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第三方服务机构等,采取集中辅导和上门服务方式,确保研发经费应统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