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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单位自评工作,提高绩效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呼政办字〔2020〕69号)、《呼和浩特市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管理办法》(呼政办字〔2020〕77号)的规定及《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本级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呼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一、自评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对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自评。最终评分结果98.87分,绩效评级属于“优” 。各指标打分情况见附件1。

二、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职能。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各项政策法规,牵头拟订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3)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条件基础,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4)编制市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5)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6)牵头组织市研发机构的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开展相关领域基础研究需求分析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市自然科学基金。

(7)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牧业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市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8)牵头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拟订科学普及及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组织开展科学普及宣传工作。负责科技成果奖励推荐、申报工作。

(9)指导市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园区建设。

(10)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11)负责拟订市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指导旗县区和有关部门对外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2)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负责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13)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组织架构。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与监督科、战略规划科、高新技术科、农村科技科、社会发展科技科、科技合作科、成果管理与转化科、机关党总支。2021年较上年机构未发生变动。

2021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撤销原6家局属事业单,新设3家局属事业单位,其中原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在职参公人员4名划转至老干局。

3.人员及资产情况

(1)机关核定编制数为26人,原编制数为26人。现有干部职工23人,原有20人,退休1人,调入4人,考录进入1人,调出1人。离退休人员37人,原有36人,新增退休1人。

局属事业单位及参公单位人数在职人数为48人,较上年减少7人,调出6人,退休1人。

(2)资产的总体情况分析: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314.09万元,较上年增长-47.09%。负债总额120.41万元,较上年增长896.10%。净资产1,193.68万元,较上年增长-51.70%。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2.全面落实自治区“科技兴蒙”行动,改善创新创业环境、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布局建设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3.围绕重点产业实施重大专项和产学研合作项目。

4.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5.争取科技领军人才驱动中心落户我市。

6.促进呼和浩特科创中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7.保障部门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目标1:“科技兴蒙”重点专项资金支付给24个项目企业,建设区域高水平重大创新平台载体、培育引进科技型企业、建设科技服务机构、引进高水平科研团队和急需人才、解决制约地方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重大技术瓶颈、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目标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投入提高,带动行业、领域发展进步。农业科技园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突出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目标,努力促进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以高新技术提升传统农业,为推动城乡一体化现代农业发展提供重要科技支撑,将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创业创新、高新技术推广及应用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技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为目标,基本实现园区农业功能多元化、要素配制集约化、技术推广高新化和经营方式产业化。高新:为107家高新技术企业、21家两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兑现奖励经费,激发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创新热情。通过我市推荐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获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20项。研发新设备1台,开发新工艺3项,研究新技术1项。标准制定:引导我市具有标准制修订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对完成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的15项地方标准尽快按照程序发布实施,对2项国家标准报国标委完成备案程序。

目标3:2021年实施应用技术研发项目至少30个,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等项目,促进行业技术先进成熟,传统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目标4:2021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至少15个。资金支持现代农牧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生物制药、节能环保等领域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已经进入中试及产业化初期、即将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引进、联合研发攻关或产业化的项目。

目标5:2021年科技特派员项目旨在选派400名左右科技特派员深入到呼和浩特市9个旗县的园区、基地、农村区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和科技培训,为农民传授先进实用技术,服务的农业园区、基地达379个,覆盖设施数量15092个。有效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全市农村农业领域的发展,促进科技精准扶贫任务的落实和完成,实现农民增收。

目标6:申请2021年呼和浩特科创中心运维专项经费1000万元,全年服务入孵企业数量达到50家以上,入孵企业满意度80%,促进呼和浩特科创中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旨在通过梳理部门职责,了解部门资金使用情况,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反映部门工作计划制定的科学性、管理的有效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等,对全过程进行综合考察和分析,发现部门在管理、资金使用等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为部门日常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进而推动政府公共效率的进一步发挥。本次评价范围为部门管理的规范性,资金支出的合理、合规性、工作成果的达成情况,以及相关制度的健全性。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市科学技术局年初预算安排收支27470.84万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支出预算执行24372.4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8.72%。

三、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一)部门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1完成情况:“科技兴蒙”重点专项资金已支付给24个项目企业,启动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创建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

目标2完成情况:完成兑现补贴工程技术中心数量5个;技术交易后补助吸纳引进技术和相关服务或转化科技成果100余项、农业科技园区引进新品种50个、奖励实用新型20项均基本完成;完成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10项;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面积1.32万亩;奖励自治区科技进步奖成果数量6项;高新拥有软件著作权800件;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专利授权量960件;发布实施标准14项;奖励发明专利24项。基本实现园区农业功能多元化、要素配制集约化、技术推广高新化和经营方式产业化。          目标3完成情况:2021年实施应用技术研发项目为46个,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等项目,促进行业技术先进成熟,传统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目标4完成情况:2021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22个,资金支持现代农牧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生物制药、节能环保等领域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已经进入中试及产业化初期、即将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带动地方和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标5完成情况:2021年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共分三批次选聘科技特派员463人,分派在9个旗县区的园区、基地、农村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工作,服务农业园区、基地达379个,覆盖设施数量15092个。选聘的科技特派员基本覆盖了呼和浩特95%以上的较大规模农业园区和基地。通过科技特派员共培养800多名农村科技人才,带动就业47000多人,带动周边农户户均增收4000多元,有效促进了呼和浩特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目标6完成情况:截止2021年底呼和浩特科创中心进驻入孵企业58家,为了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和维护呼和浩特科创中心正常运转,为进驻入孵企业购买并安装厨房设备、净水设备、会议室LED屏等设备。已引入北京市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欣洋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站、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呼和浩特津创博源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博桥加速器技术(内蒙古)有限公司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呼和浩特市科技型企业做好中介服务。

(二)部门效果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高新企业营业收入达到718.20亿元;农业科技园区年产值1亿元;国家级孵化器孵化绩效有效提高;产量每亩增加10%;农业科技园区吸纳劳动力就业数量达到1000人;农业科技园区培训农民达到5000次;提升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中心创新能力;技术交易后补助促进企事业单位吸纳引进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落地;有效促进社会进步,促进就业;科技特派员组织实用技术现场培训人次达到4万多人次;有效引进、培养、善用人才,提高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支持生态企业项目6项;降低工程技术中心能源消耗率;农业科技园区良种覆盖率达到90%;技术交易后补助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提升企业标准制修订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全市农村农业领域的发展;提升队伍建设,形成人才资源竞争优势,为科研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部分项目效益指标因科研项目实施周期较长,暂未产出预期成果效益,项目实施周期为2020年9 月—2022年12月,按照实施计划达成年度目标。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部门本年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实现,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预算执行进度慢的问题,主要原因一是相关重大项目预算执行的基础业务工作开展进度较慢,无法达到计划预算执行时间进度的要求。二是由于财政国库经费紧张,按照年初批复的预算项目资金不能及时下达,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二)改进的具体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及时分析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附件1.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个项目.xls

附件1.科技创新发展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3个项目.xls

附件1.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9个项目.xls

附件1--市科技局综合保障中心绩效自评表--2个项目.xls

附件3.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