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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二)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呼市科技局是行使市政府科技工作职能的政府组成部门。其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研究制订呼市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法规、条例,并组织实施;研究确定呼市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科技外事经费等科技费用的预决算;强化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编制呼市科技示范基地、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科技园区和科技创业中心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科技合作计划;负责归口管理呼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等工作;制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代表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管理呼市知识产权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科技局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科技局本级,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与科技合作科、科研条件与计划财务科、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农村科技科、社会发展科技科、知识产权管理科8个科室。 设机关行政编制26名,实有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干部18名。

2、科技局局属事业单位6个:市科技信息中心、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市科学奖励服务中心、市科技开发中心(挂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技成果推广中心、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编制数79名,实有人数62名,科级领导13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834.99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经费13834.99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资金0万元,非税收入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106.75万元,增加17.9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91.09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共计13926.08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市财政的编制要求和财政部2017年政府收支科目的规定,2018年支出预算共安排13834.99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106.75万元,增加17.96%。

(一)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1340.9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工资福利性支出(类301)859.64万元:基本工资(30101)303.2万元,津贴补贴(30102)242.71万元,绩效工资(30107)153.9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02)106.77万元:其他交通费(30239)25.14万元,福利费(30229)16.41万元。其中三公经费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303)374.58万元:退休费(30302)339.09万元,离休费(30301)32.09万元。

2.项目支出10494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科技专项资金、厅市协同创新专项资金、应用技术研究资金、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等科学技术项目。

(二)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科学技术支出13305.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258.22万元,公用经费82.77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9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相关业务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15.4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相关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专项(款)科技重大专项(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重大科技专项。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494万元,主要用于厅市协同科技创新、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科技特派员专项补贴以及知识产权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3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5.6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 (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7.7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59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4.3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的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7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5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105.7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8.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本部门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6.9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新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10.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8.61%,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但公务用车数量已经保持最低持有量,公务接待批次同样保持最少批次,故预算数保持不变。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73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7.42万元,占25.20%;项目支出4,286.53万元,占74.80%。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9.61万元,比2017年增加1.24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导致人头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增加。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列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主要为分为以下项:(30201)办公费13.25万元,(30229)福利费5.3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万元,(30228)工会经费4.25万元,(30226)劳务费3.36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00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按照《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投标数额标准》的规定,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资金41万元,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5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结合科技部门以项目管理为抓手的特点,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加强预算管理,保障科技计划项目的安排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紧密结合。大力培育能形成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具有创新推动作用的战略性产业,突出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努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

2.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具有一定资金规模的科技项目编制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公共效应。根据科技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绩效目标,在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等指标上进行预算控制,对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018年我部门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的项目为“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

2014年7月,按照《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科技特派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三农”工作的通知》(呼党办通〔2014〕20号)要求,每年选派500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到呼和浩特市9个旗县区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2016年1月,根据《中共呼和浩特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111次常委(扩大)会议纪要》(〔2016〕2号)精神要求,2016年全市科技特派员人数达到600名,远期要达到1000名。当前,全市的设施农业面积逐年发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开展,有效解决了我市设施农业发展初期大棚闲置问题的同时,积极进行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和科技培训,为农民传授先进实用技术,有效地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推动全市农村农业领域的发展,促进科技精准扶贫任务的落实和完成,实现农民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

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如下表所示:




总目标( 2017 年—2018年)

立项年度目标(2017年)

    1.引进新品种180种;

    2.引进新技术120项;

    3.培训农民50万人次。

1.引进新品种100种;

2.引进新技术60项;

3.完成农民培训20万人次。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数量指标

引进新品种数量

180

数量指标

引进新品种数量

100

引进新技术数量

120

引进新技术数量

60

培训农民人数

50

培训农民人数

20

质量指标

驻点服务时间

480

质量指标

驻点服务时间

240

时效指标

合同期内

2018

时效指标

合同期内

2017

12

成本指标

服务补贴金额

每人每年7万

成本指标

服务补贴金额

每人每年7万

经济效益指标

农民产量增加

每亩大棚增产20%

经济效益

指标

农民产量增加

每亩大棚增产20%

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就业

增加就业30万人次

社会效益

指标

带动就业

增加就业30万人次

生态效益指标

光能利用率

4.0%

生态效益指标

光能利用率

4.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在一定期间内发挥影响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在一定期间内发挥影响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被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被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嘉繁      联系电话:0471-6621379

附件:2018年市科技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