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综合保税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各科普示范基地,各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通知辖区内企业、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科普示范基地积极开展申报活动,并将申报材料于10月16日(星期三)上午12点前反馈到电子邮箱hskjjzcfgk@163.com。
联系人:张重庆 联系电话:16647105868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30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
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的通知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科普示范基地,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国科办才〔2024〕91号)文件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定于2024年10月30日举办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弘扬科学家精神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主题,在全社会传播科学知识,展示科学原理,讲述科学故事,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环境。
二、赛事安排
选拔赛分推荐和展演汇演两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活动时间:2024年10月22日前。各盟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参赛代表队的推荐;自治区有关单位自行组织评选,推荐代表队参加展演汇演;各科普示范基地通过所在盟市报名。各单位将报名汇总表及《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代表队报名表》(附件2)于10月22日之前报至自治区科技厅。
(二)展演汇演活动时间:
报到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下午15:00-19:00
比赛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三)展演汇演活动报到及比赛地点:内蒙古科学技术馆一楼报告厅(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11号)
有关展演汇演活动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推荐名额。各盟市、各有关单位及高校科研院所可推荐3个代表队参赛,各科普示范基地可推荐1个代表队参赛。自治区科技厅将举办选拔赛,前3名代表队将代表我区参加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
(二)人数要求。各推荐单位安排领队1名。每支代表队人数不超过6名,安排其中1名为队长。
(三)报名要求。选手职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31日前出生),鼓励科研人员和科普工作者参加,禁止多个推荐渠道报名。
(四)审查要求。请各推荐单位对代表队选手及实验展演内容进行审查,确保选手身份真实、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实验展演内容符合活动要求且无政治性及科学性错误。
(五)其他要求。代表队出场时,播放20秒自我介绍视频。该环节不做评分,视频由代表队准备。视频统一用高清的AVI、MP4或MOV格式;提供的PPT(可配有背景音乐)须为OFFICE 2010(或以上)通用版本,文件大小不超过40M,PPT中若插入视频请使用WMV格式。视频及PPT均为16∶9横幅比例。
(六)参赛费用。各代表队领队及选手交通、食宿自理,不需交纳其他参赛费用。
四、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孙云霞 文娟 姜瑞清
电话:0471—6328711、13947160119、15024984724
传真:0471—6923617
邮箱:nmkepu@126.com
附件:1.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实施方案
2.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报名表
3.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推荐单位信息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23日
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
内蒙古选拔赛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科学家精神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二、活动内容
比赛内容为自选实验。
(1) 自选实验限定在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学科和工程技术学科,内容由代表队自行确定,形式不限,演示时间限定 6分钟,所需器材、材料由代表队自行准备(《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 中规定的除外)。
(2)代表队出场时可播放 20秒自我介绍视频。该环节不作评分,视频由代表队准备。视频统一用高清的 AVI、MP4或MOV 格 式 ; 提 供 的 PPT (可 配 有 背 景 音 乐 ) 须 为 OFFICE2010(或以上)通用版本,文件大小不超过 40M ,PPT中若插入视频请使用 WMV 格式。视频及 PPT 均为 16:9。横幅比例。
三、评审专家推荐
评审专家由自治区科技厅邀请。为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活动将成立监督组对展演汇演活动进行监督。
四、展演汇演评比规则
展演汇演采用代表队抽签确定上场顺序,佩戴号码牌上场,展演汇演总分100分,代表队得分为现场评委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评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超时由记分员进行扣分,扣分直接在计算得到的平均得分中扣除,并作为代表队最终得分。
1.自选实验(100分)。
评委分别从实验内容、演示效果、聚焦国家战略或面向公众需求、整体形象等方面进行评分。
(1)实验内容 (50分)
科学严谨,主题鲜明,
通俗易懂,创意新颖。
(2)演示效果(30分)
动作标准,快速准确,
简单易学,互动性强。
(3)聚焦国家战略、面向公众需求(10分)
国策主导,战略先行,
民意为本,需求为基。
(4)整体形象(10分)
配合流畅,表述清晰,
举止大方,自然得体。
2.其他计分
自选实验限时6分钟,超时(6分钟)10秒以内扣0.5分(含10秒),超时10秒以上到15秒扣1分(含15秒),超时15秒后实验中止。
3.补充说明
若遇代表队总分数相同则按评委的第二个最高分高低决定名次,若评委的第二个最高分相同则按第三个最高分高低决定名次,以此类推;若遇评委具体打分均相同,则在监督组的监督下抽签决定名次。
五、奖项设置
1.特等奖3名
展演汇演选出的前三名代表队将获得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特等奖。并代表我区参加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
2.一等奖3名
展演汇演评选出的第4-6名代表队将获得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一等奖,颁发荣誉证书。
3.二等奖5名
展演汇演的评选出第6-10名代表队将获得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二等奖,颁发荣誉证书。
4.三等奖
进入选拔赛的其余代表队将获得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
六、相关费用
领队及选手的交通、食宿自理,不需交纳参赛费用。
附件2
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
代表队报名表
作品名称 |
|||||||||||
作品创新点 |
|||||||||||
1号选手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
职务职称 |
学历 |
||||||||||
联系电话 |
出生年月 |
||||||||||
2号选手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
职务职称 |
学历 |
||||||||||
联系电话 |
出生年月 |
||||||||||
3号选手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
职务职称 |
学历 |
|||||
联系电话 |
出生年月 |
|||||
4号选手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
职务职称 |
学历 |
|||||
联系电话 |
出生年月 |
|||||
5号选手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
职务职称 |
学历 |
|||||
联系电话 |
出生年月 |
|||||
6号选手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
职务职称 |
学历 |
|||||
联系电话 |
出生年月 |
|||||
授权与承诺 |
本代表队承诺参赛内容为原创,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问题;同意并授权大赛主办单位对参赛内容中所包含(但不限于)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视频资料等内容进行摘编、汇编和出版等,无偿使用上述内容用于公益性科普宣传和公益性科学教育等。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以“请托”、“打招呼”等形式干扰评审工作。 代表队成员签字: 年月日 |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部门、地方推荐意见 |
经审查,代表队的参赛内容无政治性及科学性错误,所有展演选手身份真实、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 同意推荐参赛。
(盖章) 年月日 |
备注 |
实验所需的服装、道具、多媒体等由选手自备。 |
请于 2024年 10月22日 24:00前完成报名。
附件 3
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
推荐单位信息表
单位 |
(盖章) | ||
活动负责人(领队)姓名 |
性别 |
||
职务 |
民族 |
||
联系电话 |
|||
推荐代表队材料 收件信息 |
(请按“姓名,手机号码,省,市,区,详细地址”格式填写) | ||
第一代表队 (作品名称+展演选手姓名) |
|||
第二代表队 (作品名称+展演选手姓名) |
|||
第三代表队 (作品名称+展演选手姓名) |
|||
备注 |
请于2024年10月22日24:00前完成报名及推荐工作,需提交推荐单位信息表扫描件、代表队报名表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