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院所、转制科研院所和社会研发机构名单核定的通知》(内科政字〔2024〕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对照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并于4月9日前将有关材料的纸质版(一式六份)和电子版送至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0471-6621293
联系地址:奈伦国际B座23层2322房间
电子邮箱:hskjjzcfgk@163.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院所、转制科研院所和社会研发机构名单核定的通知.doc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