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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金山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开始。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是我市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旗县区、金山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并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辖区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

二、2023年度将开展3个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各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后,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一份)交到所属区域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各旗县区、金山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工作。对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企业和法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进行现场核查,根据实际情况,可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申报材料一致性开展核查,并在推荐函中作出说明。将符合要求的企业以正式文件推荐,同时将推荐函、《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电子光盘各一式一份,于上报截止日期前统一报送到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呼和浩特科创中心三楼303房间)。

三、各旗县区、金山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日期,第一批2023年5月10日;第二批2023年7月10日;第三批2023年9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1.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张仲峰

联系电话:0471-4366086 

2.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贾瑞生  申立苗

联系电话:0471-6373683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附件.rar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