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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垃圾分类减轻城市负担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党员带头实施垃圾分类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形成垃圾分类良好习惯,营造垃圾分类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氛围,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的目的,结合《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在科技局广大党员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体
      局机关及各局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
      二、活动内容
      1.各党支部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组织党员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文件政策,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2.各支部党员要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在本科室、单位向群众宣传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做好“宣传员”工作;监督其他人员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履行“监督员”职责;党员要始终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各支部组织所辖党员组成志愿者团队,带领和组织群众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三、相关要求
      1.提高站位,强化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十分关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党支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精心组织,攻坚克难。各党支部要组织好党员学习理解国家、我区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文件,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在职机关党员,要主动学习,主动带头,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在年底党建工作的考核中,作为一项评分标准。

   4.各支部每个月将生活垃圾分类情况汇总后于当月20日上报局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