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融资需求企业的通知
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内蒙古科技厅《关于征集自治区科技成果融资试点地区和融资需求企业的通知》(内科发资字【2019】15号)文件精神,为突破中小企业融资难瓶颈,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资本化,现向全市征集科技成果融资需求企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征集条件
全市范围内有融资需求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承担过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直接报送开发区管委会,由管委会直报科技厅)
已取得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并在企业应用和转化。
企业成立2年以上,经营正常,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融资行为。
二、申报流程
由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本地企业提供的融资需求表进行筛选,整理汇总符合科技成果融资要求的精准信息报呼和浩特市科技局办公室。
市科技局汇总后内蒙古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3.内蒙古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科技成果情况、资产情况和资金需求进展综合评定,设定为混合贷款模式、无形资产贷款模式、股权投资模式。
4.联合调研与审批:内蒙古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联合调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贷。
三、组织管理
请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积极组织相关科技企业按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融资需求,以便能及时、有效的根据实际信息开展投融资服务工作
四、联系方式
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于8月20日前报送至电子邮箱:28743230@qq.com(联系人:邢慧婧18947183287),经核实无误后,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寄送至呼和浩特市科技局办公室(地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管委会电商大厦906),由呼市科技局统一报送至内蒙古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奇
联系电话:6621291
申请表下载地址:2_1内蒙古科技金融贷款授信申请表及材料清单.doc
呼和浩特市科技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