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申报
申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呼和浩特市 “人才飞地”备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科技创新领域配套实施细则》,为鼓励支持在区外人才技术密集地区建立“人才飞地”,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现组织2023年度呼和浩特市“人才飞地”备案工作,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申报呼和浩特市“人才飞地”项目的区内外企业,应先进行呼和浩特市“人才飞地”备案。

二、备案材料

(一)呼和浩特市“人才飞地”备案申请表(原件);

(二)建立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人才飞地”办公和科研场所证明材料;

(四)“人才飞地”的资金、设备投入证明材料;

(五)“人才飞地”为我市孵化企业或研发与我市产业发展直接关联的成果和项目证明材料(如孵化项目资料、科研项目立项资料、有效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备案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登录和注册。用户登录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huhhot.gov.cn),在网站首页“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10条科技创新领域项目申报入口”登录、注册。

(二)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呼和浩特市“人才飞地”项目工作指引》(可在呼市科技局网站和申报系统内查询下载),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备案申请书,并将相关附件材料上传到系统后提交。

(三)打印报送备案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备案材料后,即可打印带水印标识的备案材料。纸质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附件材料附后,合订胶装,一式5份。报送至归口管理单位。

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汇总行文报市科技局,市直属企业、区外企业直接报送呼市科技局。

各归口管理单位应根据工作指引要求,突出重点,严格审核,把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备案关。备案推荐须进行信用审查,本着“谁推荐、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由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社会信用信息进行审查,信用信息来源为:“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纳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或单位不得申报。

市科技局业务科室不直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人才飞地”备案采取长年申报,随时受理的方式进行。备案单位网上申报和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第一批)为2023年5月11日,各归口管理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

五、申报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专线:0471-6621281

系统技术支持:白皓然17704818161

李涛0471-4366683 13948810966

(二)归口管理单位项目推荐与纸质材料受理联系人及电话

土左旗工信和科技局    张福秋0471-3132714(8165910)

托克托县工信和科技局         杜汉雄 13654887797

和林县科技局                 刘晓霞0471-7191254

清水河县农牧和科技局         李永斌 18686001241

武川县农牧和科技局           张永平 13514816834

新城区科技局                 王胜利0471-6218326

回民区科技局                 杨一萱 18547168181

玉泉区农牧和科技局           段昊举0471-6321167

赛罕区科技局                 刘芯铭0471-3975325

金山高新区                   王瑞强 13847137629

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     赵  宏 15847145362

和林格尔新区                 张雅琼 15124730268

(三)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奈伦国际B座2320室(纸质材料1式5份)。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