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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市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有关单位,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依托单位单位务必于2023年3月20日16:00前按要求完成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推荐文件统一提交至市科技局战略规划与基础研究科。

市科技局战略规划与基础研究科:王秀云0471-6621151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基础处:    呼都特0471-6328716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