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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自治区科技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自治区科技厅做好组织2022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备案工作,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读《通知》(见附件)并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自治区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单位需2021年前(含2021年)已被认定为呼和浩特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并稳定运行一年以上。各旗县区、开发区认真筛选。

2.各申报单位需提供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

3.各旗县区、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推荐单位进行信用审查。

4.由申报单位所属旗县区、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行文推荐,并于2022年10月8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5.联系方式及材料报送地址:

(1)呼和浩特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人:王勐磊,联系电话:0471-6300819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56号呼市科技馆203

(2)高新技术与产业化科

人:贾瑞生,联系电话:0471-6373683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奈伦国际2315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工作的通知.docx

          申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所需材料.docx

          各盟市、园区申请备案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汇总表.xlsx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