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申报
申报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以及《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92),现将我市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92号)(附件)。

2.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本行政区划内推荐,并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推荐单位

1.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于67日中午12:00前完成在线填报项目预申报书,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于67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2.请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单位于67日中午12:00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并于68日前将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清单(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kjjshfz@163.com)报送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3.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只受理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社会发展科技科刘兴录 王玥琳  

电 话:0471-6621295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2、科 研 诚 信 承 诺 书.docx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2524